第(3/3)页 入手便是一沉,他随意地翻开第一页。 “合作契”。 沈玿挑了挑眉,这倒是新鲜。 翻开第一页,开篇明义,立契双方,甲为莲花观,乙为沈玿。 凭中二字,竟是空着。 沈玿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,这是在告诉他,这桩生意,你我之外,再无第三人知晓。 他继续往下看。 契书条款繁多,却又条理分明,逻辑严谨。 从琉璃糖的品相规格,到琉璃瓶的烧制标准,都用极其精准的语言做了界定。 多一分则为次,少一分则为废。 权责更是分得清清楚楚。 莲花观只管出货,保证每月供给之数,且承诺此物在大夏境内,绝不售予第二家。 沈玿则独揽其海外销路,自负盈亏。 后面还附有违约之责。 若莲花观供给的货品不达标,沈玿有权拒收,且莲花观需按货值的双倍赔付。 若沈玿未能按时结款,则每拖延一日,加收一分利,逾期一月,则契约作废,永不续约。 最让沈玿感到心惊的,是最后一条。 “保密之责”。 契书中明言,双方均不得向外人泄露此合作的任何细节,更不得打探对方货品制作之法。 若有违背,违约一方需向对方赔付白银十万两。 十万两。 好大的口气。 林林总总,这已经不是一份简单的契书了。 这简直就是一张罗织得密不透风的网。 每一个字,每一句话,都堵死了一切可能发生的龌龊和纠纷。 责权分明,滴水不漏。 沈玿混迹商海多年,从南境到京城,见过的契约文书没有一千也有八百。 这背后的人…… 沈玿几乎可以断定,这绝不是什么一心修道的方士能写出来的东西。 第(3/3)页